云浮市云城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文件
填报单位: 日期:2012-01-12
办事指南

云浮市云城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文

云区公车治办发〔20111

关于印发《云浮市云城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区直各单位:

《云浮市云城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云浮市云城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浮市云城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代章)

          2011年6月 7日

云浮市云城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中央、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公车治办发〔2011〕1号)和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云浮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云公车治办发〔2011〕1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推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规定的落实,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降低全区党政机关购车支出和车辆运行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打下扎实基础。

、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包括以下单位: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单位、各级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级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市派驻云城各单位治理工作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二)专项治理内容

重点治理以下八个方面的问题:

1、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省政府有关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未经审批擅自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或以私人名义购置公务用车。

2、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尤其是以执勤执法、应急、“三防”指挥、接待工作等为由购置超标车作为日常工作用车。

3、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长期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企业或服务管理对象车辆,领导干部调动或退休后违反规定占用原单位车辆。

4、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

5、违规采取折旧变卖、转送下属单位、提前报废等方式处理能够正常使用的公务用车。

6、摊派款项购车,党政机关以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的名义购车。

7、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违规长期租车使用,特别是长期租用豪华小汽车或进口小汽车。

8、违反规定使用警牌或粤O牌车辆。

、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底基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1年5底前

建立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方法步骤、政策界限和目标要求。召开动员会议,作出工作部署,提出治理工作任务、措施和时限。

(二)清理纠正2011年6月至8月)

重点抓好三个环节的工作

1、登记自查。各单位对公务用车进行登记,车辆登记以2011年4月30日为基准日期,填报《封面代码》(附件2)、填报《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对登记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执法执勤用车中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保密要求的车辆单独填表登记,不进行公示,不填车牌号、车架号。登记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并对违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登记自查情况负责。

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封面代码》(附件2)、《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附表3)、《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附表4)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汇总统计表(见附件5)、《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汇总统计表》(见附件6)报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620日汇总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汇总统计表》(见附件5)、《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汇总统计表》(见附件6)报送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审查核实。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机构组织力量,对登记上报情况进行核实甄别,对发现和认定的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纠正处理。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统筹考虑,对违规车辆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各单位95日前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7)报送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910日前汇总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7)报送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9月至10月)

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要组织检查组对治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所辖地区、单位的重点检查面不少于30%。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登记自查情况、纠正处理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将选择部分县(市、区)、市直机关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10月31日前将《公务用车问题重点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8)报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建章立制(11月底前)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重点建立和落实以下制度:一是完善经费管理和公开制度。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预算管理,认真落实在财务上单独列项和单车费用定额核算制度。经费执行和运行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二是日常管理制度。推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回单位停放制度和节假日封存制度;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逐步建立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三是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制度。根据省市有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的新规定,重新审核车辆编制,明确配备标准和使用管理要求,加强对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各单位要对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专题工作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送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全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专题工作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送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有关政策要求

(一)明确相关政策。一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以下简称《办法》),公务用车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是指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应急救援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二是关于新旧政策的衔接。对超标车认定,《办法》下发之前购置的车辆,依据原有配备标准;《办法》下发之后购置的车辆,依据新配备标准。严禁以落实新规定为名,借机用新车换旧车,造成新的浪费。三是专项治理期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除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等情形外,公务用车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

(二)违规车辆的处理。要本着厉行节约、避免浪费的原则进行。对违规车辆,严禁擅自处理。能调剂使用的,要优先调剂使用;不能调剂使用的,实际价值又高于新配备价格标准的,一般要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拍卖,所得金额上缴财政

(三)有关责任人的处理。要区别情况、体现政策。对主动自查、及时纠正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从宽处理;对隐瞒不报、明查暗不查、不及时纠正的,要严肃处理;对《办法》下发之后的违纪违规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理。

有关组织领导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纪委牵头,实行分级负责。成立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编办、区发展改革局、区公安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单位参加的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见附件1),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督促全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并于5月31日前将领导(协调)机构、工作机构组成和联系办法报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镇(街)、区直各单位要相应成立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于6月8日前将领导小组机构、联系人和联系办法报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级党政机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规定,规范公车管理。

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对本地本单位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各级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研究部署,明确任务分工,提出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要精心谋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在治理工作中敷衍塞责、走了过场的,要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做好督促指导和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机构要认真研究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做好政策咨询答复工作;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要加强教育,坚持正面宣传、适度宣传,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氛围。及时妥善应对媒体反应。要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指导工作。

附件:

1. 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 封面代码

3. 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

4.  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

5. 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汇总统计表

6. 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汇总统计表

7. 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8. 公务用车问题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

9. 填表说明

10.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机构成员名单

附件1

云浮市云城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蓝  琼 区纪委副书记   

成  员:梁  宇  区委办副主任

麦志军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何  波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咏忠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赖金水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甄源远  市公安局云城分局纪委书记

余金培 区财政局纪检组长

江家伟 区监察局副局长

谢卓新 区审计局副局长

陈汉光 区编办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由邓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电话:8812585 ;传真:8822259 

地址:云城区政府大楼5楼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附件2   封面代码

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报表

                   

单  位  名  称:                                   

单 位 负 责 人:                                   

车辆管理负责人:                                   

填    表    人:                                   

电  话  号  码:                                   

单  位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编  制  日  期: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基本性质:

财政预算代码:

单位执行会计制度:

单位所在地区:

行业类型:

单位隶属关系:

行政级别;

附件3              

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

填表单位(印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车辆编制数(辆):                           实有车辆数(辆):

序号

品牌

型号

车牌号

车架号

排气量

购车

价格

购置

时间

资金

来源

车辆

类型

违规

情况

备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领导签字:

附件4            

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

填表单位(印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车辆编制数(辆):                            实有车辆数(辆):

序号

品牌

型号

车牌号

车架号

排气量

购车

价格

购置

时间

资金

来源

车辆

类型

违规

情况

备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领导签字:

附件5               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汇总统计表

填表单位(印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一般公务用车

执法执勤用车

其他用车

合计

备注

车辆新编制数

车辆原编制数

实际配备车辆数

小轿车

越野车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其他车辆

合计

自查发现违规车辆数

超编车数

超标车数

违规换车数

违规借车

摊派款项购车

豪华装饰公务用车数

合计

2011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计划)数(万元)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6

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

配备情况汇总统计表

 

填表单位(印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统计项目

一般公务

用车

其他

用车

合计

备注

实际配备车辆数

小轿车

越野车

其他车辆

合计

所属事业单位数(个)

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数

所属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总数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7

  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印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统计项目

一般公务用车

执法执勤

用车

合计

备注

清理违规车辆情况

超编车数

超标车数

违规换车数

违规借车

摊派款项

购车

豪华装饰

公务用车数

合计

违规车处理情况

拍卖金额

(万元)

数  量

拍卖车辆数

调剂使用数

继续使用数

退、换数

合计

统计项目

厅局级

县处级

乡科级

合计

备注

查处

人数

纪律处分

组织处理

合计

查处公车私用数(起)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8   

公务用车问题重点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印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统计项目

厅局级

县处级

乡科级

合计

本地区本部门

实有单位数(个)

重点检查单位数(个)

统计项目

一般

公务

用车

执法

执勤

用车

合计

备注

检查发现

未上报违规车辆情况

超编车数

超标车数

违规

换车数

违规

借车

摊派款项

购车

豪华装饰

公务用车数

合计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9        

填  表  说  明

为提高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报表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现对专项治理工作报表填写说明如下:

(一)资金来源:分为财政拨款、上级拨款、单位自筹、其他资金。上级下拨车辆、接受捐赠车辆须在备注栏中注明。

(二)车辆类型:注明车辆属于何种车型,如小轿车、越野车、旅行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如防爆车、囚车、清障车、现场勘查车等,须在备注栏中注明)等。

(三)违规情况填写超编车、超标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及其他等内容。

(四)单位领导签字栏须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五)超编车同时存在超标问题的,数量要在备注中注明。

(六)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负责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工作。

(七)各类统计报表要准确、规范并按时报送不得随意变更报表格式。在报送书面报表的同时,须报送电子文档。

附件10

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机构成员名单

单位(盖章)

姓 名

职 务

电 话

负责人

分管领导

联系人

请各单位填写好公车治理机构成员名单,于6月10日前报区公车治理办(区纪委党廉室)电话:8812585 ;  传真:8822259。

主题词:党政机关 公务用车  专项治理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委常委,副区长,区纪委常委,区纪委各室。

云浮市云城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1年6月5日印发